婚姻是一種依存關係,靠愛情這顆種子來發育的,隨著慢慢長大,必然又會增加許多的外延和內涵,這個時候婚姻就不僅僅是愛情了。
成熟的婚姻有三個功能,一是互利,一是分享,一是並存,實現這三個功能比愛情對婚姻的維繫力還要大。
“互利”是雙方都能從婚姻裏得到所需,並更能自由、快樂地實現,自我生命的意義,並完成對價值的追求,而不是削弱或限制人的追求。
“分享”包含快樂與幸福,也包含不愉快與分歧。同時分享還意味著,互助和互相給與的一種歸屬感。可以多說“我的是你的”,但少說“你的是我的”。把自己覺得好的,快樂的,令人幸福的東西奉獻給對方,但不強求對方也把這些給自己。
“並存”是一種高度尊重,願意保持一種邊界,尊重雙方的差異,其中包含信仰、生活方式、價值觀、習慣、社會興趣、朋友等方面的差異。
婚姻中的愛也有三種:
一是單方的依賴(丈夫依賴太太,或者太太依賴丈夫,他們相互利用,相互控制,相互佔有對方,將對方視為日常生活用品。一旦不能依賴了,自己就缺乏了安全感,心中就會恐慌。)。
二是彼此獨立的愛(兩人都很獨立,沒人準備妥協,沒人願意為對方做調整,一旦衝突起來,沒有協調的空間,詩人、藝術家、思想家更多屬於這種人,他們有著獨立的靈魂,因為他們太愛自己的觀點和想法,不容任何人的質疑)。
三是互相依靠(兩個人既不獨立也不依賴,而是在一種高度的同步,彷彿是為對方在呼吸,彷彿是同一個靈魂,是心靈層面的互通)。
心理學家路易斯將愛劃分為兩種:“出於需要的愛”和“贈與的愛”。人本心理學之父馬斯洛也將愛劃分為“出於匱乏的愛”和“存在的愛”。
“出於需要的愛”與“出於匱乏的愛”是以依賴別人為手段,尋求自己需要的滿足。這種愛看起來像愛,實際上是控制和強迫別人就範;家長強迫孩子,一定按自己要求行為,就是如此。顯然,前者是怎麼得到,後者是如何給予,能給得更多,這正是長大和成熟的標誌。
小孩出生之後對母親的依賴,就是一種“出於匱乏的愛”,嬰兒需要母親,沒有母親他無法活下去,他愛母親,因這關係到他性命維繫。嬰兒也可以愛任何呵護他的女性,只要她幫助他生存下去,滿足他的需要。這種愛,更多也是一種需要。有些人之所以永遠長不大,是因為他們的心智還停留在幼兒狀態~永遠像孩子一樣,習慣於索求愛。
當愛不是出於自己需求時,他就是成熟的人,愛就開始流動、分享和給予。只有成熟的人才能付出,當愛不是出於依賴別人時,人就俱備了“贈與的愛”和“存在的愛”能力。就像綻放在深山裏的花朵,沒有人欣賞它,它會逕自綻放,不斷地將香氣散播到世界上,這種愛並不是由別人來決定的。
不成熟的人,自己沒有愛,自然會向別人索求愛,常表達成為:因為我愛你,所以才要求你‧‧‧,其實,它的本質是控制,是剝奪別人的自由,是滿足自己的需要;當控制不了對方時,常用憤怒的方式來報復對方。從這個角度來看,依賴也就扼殺了自由。真正的愛,很難在依賴和被控制中流動,因為愛是一種自由的存在,也需要相對獨立的空間。
愛具有利他主義排斥自私行為。如果兩個人都期待對方滿足自己,但自己什麼都不給予,愛怎麼能發生呢?如果愛以控制的方式來表達,會出現更多痛苦和難過。
不成熟的人痛苦時,常習慣將責任推向別人,為自身的問題找替罪羊;不惜摧毀對方的自由,為彼此製造包袱與囚禁。而當一個人成熟時,會給對方更多的接納和寬容,會對別人的給予感激於心,也會謝謝別人接受自己的愛。
當愛與自由在一起時,是幸福的婚姻,當愛與控制在一起時,將是痛苦的生活。因為沒有自由的話,人永遠不會快樂,如果因為愛而破壞了自由,最後的結果可能是,愛可以被丟掉,但自由要留下來。出現“因控制而失去控制”的結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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